Polymarket漏洞套利、Sonic空投意外被路人销毁,海外币圈今天在聊啥?
发布日期: 2025 年 1 月 19 日
作者:BlockBeats 编辑部
过去 24 小时,加密市场在多个维度呈现出复杂的进展。主流话题聚焦于 Coinbase 与银行阵营在监管法案上的博弈升温,以及 Polymarket 漏洞套利暴露预测市场的风控短板;生态发展方面,Solana 加速推进 RWA 与支付落地,以太坊围绕 AI 与 DeFi 组件继续补齐基础设施,而 Perp DEX 赛道则在收入下滑与项目迁移争议中显露竞争加剧的迹象。
一、 主流话题
1.Coinbase 就加密草案与银行阵营公开分歧
白宫正考虑:若 Coinbase 不重返谈判桌、并与银行达成收益共享安排,就将彻底撤回对加密市场结构法案的支持。该法案被视为「特朗普总统的法案」,白宫对 Coinbase 周三的单方面举动颇为恼火,甚至将其形容为对白宫及整个行业的「rug pull」(临阵反水)。Coinbase CEO Brian Armstrong 则回应称白宫此前一直保持建设性沟通,并表示团队正在讨论如何支持社区银行的方案,但白宫的政治支持显然仍取决于谈判结果。与此同时,特朗普又公开否认曾向摩根大通 CEO Jamie Dimon 提供美联储主席职位,并声称将在两周内起诉摩根大通涉及「debanking」(取消银行服务)行为。这场分歧也被外界视作摩根大通与 BlackRock 等势力之间的权力博弈延伸。
社区舆论总体站在 Coinbase 一边,认为传统银行试图通过操控法案细节来巩固自身利益,不少人喊出「银行滚蛋」或「没有法案胜过坏法案」。也有人把这场冲突看作金融工业复合体内部的政治剧场:Coinbase 代表新兴势力对抗传统金融秩序;但另一部分声音则批评白宫更偏向银行而非用户。整体氛围火药味十足,讨论焦点集中在「优先保护用户,而不是给银行让路」,不少人甚至认为 Coinbase 的强硬态度正在迫使行业加速创新。
2.Polymarket 出现漏洞套利:周末「薄流动性收割」
一名交易者(@a4385)利用 Polymarket 的 15 分钟「Up or Down」短周期市场(如 XRP、BTC),在周末流动性偏薄时,通过在 Binance 端买入约 100 万美元规模的标的资产拉动价格,迫使市场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结算,单次净赚超过 23.3 万美元。该操作还被多次重复执行,直接「抽干」多个交易机器人资金池,其中一个机器人甚至亏掉了全年利润。更具争议的是:Polymarket 的体量与影响力已经大到足以反向撬动 Binance 价格,暴露出预测市场在短周期机制下的结构性漏洞。
社区对这种「华尔街之狼式」操作既震惊又复杂:有人称其「疯狂」「技术含量极高」,也有人批评 Polymarket 缺乏足够的风控与约束机制,让市场被轻易滥用。更多声音则将矛头指向做市方,认为其风险管理失灵、报价规模调整不及时,导致机器人被反复「收割」。也有人辩称这并非单纯的滥用,而是流动性设计缺陷被周末压力测试彻底暴露。整体而言,舆论一边呼吁更严格的机制约束,一边也承认:这种套利事件恰恰说明 Polymarket 正在进入「能影响外部市场」的新阶段。
3.WalletConnect 推出 POS 稳定币支付服务
WalletConnect 与 Ingenico 合作,在 POS 终端上线稳定币支付功能,试图以「链上直付」的方式绕过传统银行与信用卡网络。该服务以现有 POS 系统的附加「标签/应用」形式接入:用户扫码后,可在 MetaMask 等钱包中选择链(如 SOL、ETH)并完成签名,从而实现链上支付。这被一些人视为链上资产走向线下消费场景的重要突破,但现实流程仍较依赖用户主动告知收银员并完成多步手动操作。
社区普遍称赞这是一次「BD 大师课」式的落地,用最小改造成本绕开中介、推动稳定币真实世界采用。但批评也同样集中:UX 仍显笨拙,用户不仅要解释「WalletConnect 稳定币支付」是什么,还要选链、签名,容易造成尴尬沟通与低转化。不少人认为它短期内难以取代加密卡(后者无需额外培训,直接 tap and go),更可行的路径是增加「这里支持稳定币支付」贴纸、配套员工培训、以及更符合消费直觉的交互体验。整体基调偏乐观,但多数人强调这只是第一步,后续仍要解决商户记账、对账与用户习惯迁移等关键问题。
4.Visa 链上信用卡结算占比超 90%
Visa 通过与新兴发卡项目服务商(如 Rain、Reap)及相关基础设施提供商的早期合作,拿下了超过 90% 的链上卡交易量。其核心策略是「单点集成、规模复制」:通过一次合作触达数十个下游卡产品,从而迅速放大覆盖面。报告强调,Visa 的高度适应性使其能快速捕获加密原生发行商带来的增量需求;与此同时,Artemis 发布的全面研究也进一步拆解了稳定币支付如何通过卡网络桥接数字资产与全球商业体系。
社区对 Visa 加密负责人 Cuy Sheffield 的评价极高,认为他在毕业后 2–3 年就推动 Visa 避免走向「被颠覆」的命运,被视为「内部 CEO」式的代表人物。讨论中不仅认可 Visa 的战略判断与先发优势,也有人提醒潜在威胁正在逼近:CBDC、超级应用以及更原生的区块链支付网络,都可能逐步侵蚀卡组织的护城河。部分观点认为银行体系的生命力或许比卡组织更顽强,稳定币卡可能只是过渡方案。总体而言,社区仍认可 Visa 的领先地位,但也呼吁其通过更深的基础设施绑定(例如相关网络的股权/所有权布局)来适应下一代金融秩序。
二、 主流生态动态
1.Solana
5 种金属 ETF 上链:黄金白银到铜,全都能 24/7 交易了
Remora Markets 宣布在 Solana 上推出 5 种新的真实世界资产(RWA)产品,黄金、白银、铂金、钯金与铜的代币化 ETF,分别对应 $GLDr、$SLVr、$PPLTr、$PALLr、$CPERr,目前已可在链上实时交易,支持代币化、可编程与链上操作。该项目由 Step Finance 提供支持,目标是打通 TradFi 与 DeFi 之间的资产通道。
社区对这波「代币化商品」表现兴奋,认为这是 Solana 上实现 24/7 交易传统资产的又一次关键推进,不少人直接把它当作「Tokenize everything」的示范案例,并期待下一步把更多商品(甚至石油)搬上链。与此同时,质疑也很集中:有人吐槽流动性太弱,连 1 万美元以上的订单都难以吃下,导致「看起来很美、用起来很卡」。也有人玩梗称「下一个是铀」,整体氛围偏乐观,但共识很明确——要想真正吸引大资金,流动性必须跟上。
Rainmaker 推出 Ghost Wallets
Rainmaker 推出 Ghost Wallets 功能:用户存入 SOL 后,可由 AI 代理 24/7 自动增长资金(例如参与体育预测市场等),随后通过 Neo 卡在任何地方直接消费。该功能主打隐私导向——链上活动无法被追踪回具体用户,并由 Radr Labs 提供部分支持,试图解决用户在 Pump.fun 获利后面临的「出金 KYC + 等待期」摩擦。
社区普遍对这种「隐私 + 自动化 + 消费闭环」的设计评价很高,称其为「巨大胜利」,认为它显著降低了兑现路径的摩擦与 KYC 痛点,不少人强调「隐私是每个人的权利」。当然,也有人对实际运作模式感到好奇,甚至担忧其潜在风险与合规边界。整体反馈仍偏正面,讨论热度也带动了 $RAIN 与 $RADR 的关注。
2.以太坊
x402 黑客松收官:基金会公布获胜项目,押注「AI + 支付基础设施」
以太坊基金会开发者加速团队支持的 x402 黑客松落幕,并公布获胜项目,包括:Superfluid 的 x402-sf(原生连续订阅支付基础设施)、Cheddr Payment Channels x402(高效微支付通道)、x402rorg(退款与仲裁协议)等。整体方向很明确:为以太坊上的 AI 与代理经济提供更高效的支付和信任组件。
社区普遍认为这类项目正踩中本周期的关键垂直,「AI 与去中心化基础设施的交汇」,并认可其对代理经济、微支付与可组合金融模块的推动作用。少数人调侃「项目不错,那价格什么时候 pump」,但讨论主线依旧围绕实用价值,氛围整体正向。
Optimism 推出 Actions:把 DeFi 集成从「几周」压缩到「几小时」
Optimism 发布 Actions SDK,一个开源 TypeScript 工具包,允许开发者快速集成借贷、交换、支付等 DeFi 功能,将集成周期从数周缩短到数小时。该 SDK 支持 Privy、Turnkey、Dynamic 等嵌入式钱包体系,并兼容 Aave、Morpho 等主流协议;同时适配多个 EVM 网络,包括以太坊、OP Mainnet 与 Base,并提供统一配置文件来管理资产、链与合规设置。
开发者对其「把复杂集成变成标准化调用」的方向反响强烈,甚至有人形容为「从 2000 行代码到 20 行」的效率跃迁,期待它进一步推动支付类应用与 Fintech 迁移上链。当然,也有声音质疑:传统金融是否真的会接受链上 5%–10% 的收益模式,抑或仍将停留在观望阶段。整体情绪偏乐观,认为这会加速 Optimism 超级链生态的扩张与落地。
Base 生态项目 Ethos 办 Vibe Coding 黑客松
Ethos Network 在 Base 链上发起 Vibe Coding 黑客松,目标是构建以太坊生态的信誉/声誉系统:通过点对点审查与质押 ETH 的机制,把「可信度」做成可验证、可交易、可组合的链上资产。活动划分多个类别,奖金池达到数万美元,希望为加密世界提供更可靠的信任底座。
参与者情绪很热烈,把它当成「内部机会」甚至潜在的行业入口,有人分享冲榜经验,也有人担心评选公平性,调侃「要是赢了可能还会被怀疑内幕」。整体氛围活跃、社区协作感强,但也出现呼声:希望评审机制更开放,增加非 Ethos 员工的参与,以减少争议。
3.Perp DEX
Hyperliquid 收入下滑,Pump.fun 依旧日入百万
DefiLlama 数据显示,Hyperliquid 在 24 小时收入榜中跌出前五;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 Pump.fun 日收入依然稳定在 100 万美元以上,即便在市场低迷期也几乎不掉。这一反差迅速引发市场对 Pump.fun 收入结构的质疑:是否存在洗盘交易、机器人刷量或其他非自然流量。
社区普遍对 Pump.fun 的「稳定高收入」感到震惊,评价从「离谱」到「可疑」不等,不少人怀疑其内部机制在制造假量以吸引更多资金,甚至呼吁 ZachXBT 介入调查。也有人直接将其称为「洗钱机器」。整体讨论充满质疑与调侃,同时也隐含一个共识:Hyperliquid 的下滑说明 Perp 赛道竞争加剧,流量并不忠诚。
Trove 大抛 $HYPE + 迁移 Solana:链迁移、赌博资金、推迟 TGE 三连红旗
Trove Markets 宣布从 Hyperliquid 转向 Solana,理由是其流动性合作伙伴出售了约 500 万美元的 $HYPE 头寸,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在 HyperEVM 上推进建设。项目方要求 ICO 参与者连接 Solana 钱包领取 $TROVE,同时 ZachXBT 曝光团队将 4.5 万美元天使轮资金桥接至「赌场存款地址」,进一步引发欺诈质疑。TGE 也被推迟至 1 月 19 日 UTC 下午 4 点。
社区反应几乎是一边倒的愤怒:不少人直接定性为「经典 rug / 最后一刻骗局」,要求全额退款,并批评团队赌博行为与广告披露不足。也有人嘲讽这是「社会实验」,认为链迁移、推迟 TGE 与资金异常流向构成多重红旗。整体舆论高度负面,普遍预测 $TROVE 上线后将快速崩盘,并呼吁进一步调查。
4.其他
Sonic 未认领空投被「路人」主动销毁:合约没做权限控制
Sonic Labs 的未认领空投(约 1600 万枚 $S)被社区成员手动触发销毁,原因在于销毁功能缺乏访问控制——任何人都可以调用。最终销毁价值约 128 万美元。事件也因此反向暴露出团队在合约设计与流程管理上的混乱。
社区一边称触发者为「英雄」,一边群嘲 Sonic 团队「像无头苍蝇」,甚至有人吐槽「路人都比开发团队更努力」。不少人认为这属于明显的工程与风控漏洞,进一步加深了对 Sonic 规划模糊、治理混乱甚至潜在欺诈的怀疑。当然,也有人从另一角度解读:这更像一次「社区自救」的现场演示——只是方式过于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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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本次央行等八部门最新监管要求,与近几年的监管要求基本一致,主要监管的是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兑换、ICO、境外平台服务等投机活动,但本次新增了对RWA的监管,明确禁止RWA代币化、稳定币(尤其是挂钩人民币的)。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经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三)部门协同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与网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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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配备专业人员及系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严格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要求,并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为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合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将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宣传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十八)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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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本次央行等八部门最新监管要求,与近几年的监管要求基本一致,主要监管的是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兑换、ICO、境外平台服务等投机活动,但本次新增了对RWA的监管,明确禁止RWA代币化、稳定币(尤其是挂钩人民币的)。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经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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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三)部门协同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与网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风险监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外汇局和网信等部门持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撑,加强跨部门数据综合研判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及时掌握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风险态势。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网信、公安等部门做好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高效、精准识别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及时共享风险信息,完善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六)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加强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七)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以及公众账号等。
(八)加强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九)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十)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以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为噱头开展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十三)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十四)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以下统称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应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十五)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配备专业人员及系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严格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要求,并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为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合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将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宣传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十八)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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