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piter代币回购争议、 Vitalik展望2026,海外币圈今天在聊啥?
发布日期: 2025 年 1 月 4 日
作者:BlockBeats 编辑部
过去 24 小时,加密市场在多个维度呈现出并行演进的态势。主流话题集中在代币回购机制的有效性反思、协议真实营收的界定,以及以太坊长期扩展路线的讨论;在生态发展方面,Solana 明确转向「实用性与隐私」叙事,社区友好型 ICO 受到关注,Perp DEX 赛道竞争进一步加剧。
一、主流话题
1. 关于停止代币回购的讨论
Jupiter 停止代币回购的争议
Jupiter Exchange 创始人 Siong 在 X 上发起讨论,提议停止 JUP 代币的回购计划。过去一年,Jupiter 已投入超过 7000 万美元用于买回,但代币价格几乎未出现实质性改善。Siong 认为,这部分资金更应转向用户增长激励,例如拉新补贴、活跃用户奖励,以推动生态规模扩张。
该提议迅速引发社区关注,并与其他项目(如 Helium 停止 HNT 回购)的讨论形成联动,逐渐演变为一场围绕「回购机制是否仍然有效」的行业级反思。
社区反馈高度分化,但多数观点并不主张「彻底放弃回购」,而是呼吁更具结构性的改造。
Anatoly Yakovenko(Toly)建议,将利润转化为未来可认领资产,并通过一年期 staking 奖励长期持有者,以延长资金作用周期、强化代币价值锚定。也有用户提出以稳定币形式(如 USDC、25% APY)进行 staking 激励,试图降低短期抛压。反对者则指出,价格疲软的根本原因在于团队解锁与持续卖出,而非回购效率不足。Jordi Alexander 等人进一步提出,应引入基于 PE 比率的动态回购模型,避免在高估值阶段「高位回购、低效消耗」。
整体来看,社区逐步形成的共识是:回购本身并非无效,但在代币与股权高度错配、卖压持续存在的结构下,其效果被严重稀释。部分人担忧停止回购将加速价格下行,但更多声音认为,相比防御性托底,增长优先仍是更现实的路径。
HNT 停止回购的讨论
Helium 创始人 Amir 宣布暂停 HNT 代币回购,理由是市场对项目回购行为「几乎没有反应」。
Helium 与 Helium Mobile 在 10 月合计产生约 340 万美元收入,但 Amir 表示,相比继续进行被视为「无效消耗」的回购,他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入用户增长,包括扩展移动用户规模、增加网络基站,以及推动载波卸载(carrier offload)使用。需要注意的是,Helium 的 Data Credits 仍持续燃烧,用于支持网络卸载需求,但代币买回本身被暂时搁置,直至市场环境改善。
社区分歧明显。Foobar 等人批评该决定等同于承认「不与代币持有者分享营收」,并质疑项目长期承诺;也有人建议探索营收分享或分红机制以增强持有动机,但 Amir 回应称相关设计在监管层面存在现实障碍。支持者则认为,将资金用于真实增长而非「扔进黑洞」更为务实。
部分用户指出,DePIN 项目的代币往往被市场视为「使用凭证」而非股权工具,导致其长期被系统性低估;回购只有在几乎不存在卖压的前提下才可能生效,否则更多只是短期的「光学效果」。这一讨论也被频繁拿来与 Jupiter 的提案并置,成为「熊市中回购机制失效」的典型案例。
「Solana 文化」导致回购无效?
在 Jupiter 与 HNT 的回购争议中,用户 Stoic Savage 抛出更激进的观点,认为问题并不在回购本身,而在于 Solana 生态的结构性缺陷。他将 Solana 描述为一个高度「内部化」的生态,内部交易、团队解锁与提取性代币经济学,持续抵消回购所能带来的任何正向影响。
这一说法在社区中引发强烈共鸣,不少人认同 Solana 生态存在「道德破产」「内部人士优先」的长期问题,认为回购在这样的环境下几乎注定失效。但也有用户反对将回购失败简单归因于机制本身,指出 Solana 的问题更多源于高排放、频繁解锁与团队卖出,而非买回逻辑天然无效。Wow Im Farming 等人批评,一些创始人转向回购叙事,只是在掩盖更深层的代币设计缺陷。
整体情绪偏向悲观,部分用户开始将 Hyperliquid 等生态作为对照案例,强调「只有在不存在结构性卖压的前提下,回购才可能具备真实价值」。
2. DEX 营收数据对比的争议
Hayden Adams 公开批评 Aerodrome 的营收数据存在误导性:Aerodrome 将 100% LP 手续费计为「协议营收」,再通过代币排放返还给 LP,导致账面收入被大幅放大。数据显示,Aerodrome 去年录得约 4.34 亿美元「营收」,但同期需要支付约 8 亿美元的激励成本。
相比之下,Uniswap 采取更为保守的策略,仅抽取少量协议费用(日均约 6 万美元),强调长期可持续性,而非短期光学数字。Tervelix 将 Aerodrome 的收入称为「幻觉」,指出其更接近毛营收,而 Uniswap 更像净利润模型,且 LP 收益直接来源于真实费用而非代币稀释。
Aerodrome 支持者则反击称,Uniswap Labs 本身依赖约 1.2 亿美元代币排放来维持运营,实质上同样在稀释持有者;同时指出 Uniswap 早期投入巨大、长期处于「高成本、低营收」状态。
Uniswap 阵营强调,其模式更接近基础设施逻辑,LP 不依赖补贴即可获得回报,适合长期存在;而 Aerodrome 更像「租借 TVL」,一旦激励停止,可能面临流动性快速流失的风险。
整体共识逐渐清晰:
Aerodrome 对当前持有者更「友好」,但通胀与激励依赖风险显著;
Uniswap 增长节奏更慢,但模型更接近长期基础设施。
讨论随后也扩展至 Meteora、Jupiter 等其他 DEX,对费用口径与「真实收入」的界定提出更多质疑。
3. Vitalik 对 2026 年的展望
Vitalik Buterin 发布新年长帖,回顾 2025 年 Ethereum 的关键进展,包括 gas 限额提升、zkEVM 性能突破,以及 PeerDAS 对数据可用性的改进。但他同时强调,Ethereum 仍需在可用性与去中心化层面继续推进。
Vitalik 再次将 Ethereum 定位为「世界计算机」,其核心目标是构建不依赖信任、不受审查、不受第三方干预的应用体系,并强调隐私保护与「走开测试」(即开发者消失后系统仍可运行)的重要性。他将 Ethereum 描述为对抗订阅制平台趋势的一场「叛乱」,重点服务于金融、身份与治理等基础设施层。
社区反响积极。Gabriel Shapiro 等人表示,感谢 Vitalik 坚持赛博朋克价值观;Milady meme 再次流行,成为文化层面的回应。
也有不同声音出现,例如 Richard Heart 借机推广 PulseChain,强调独立链的去中心化优势;另有讨论认为 ICP 等链在「全链上应用」方面具备潜力。
部分用户指出,Ethereum 的成功同样离不开 meme 资产(如 $PEPE)所带来的文化与流动性基础。整体情绪偏乐观,但也有声音呼吁进一步推动应用层的去中心化,尤其是在前端抗审查能力方面。Rip.eth 等人再次总结道:「Ethereum 本质上仍然是一场叛乱。」
二、 主流生态动态
Solana:2026 生态重点
Solana Stream 发布 2026 年 Solana 生态展望,明确将增长重心从投机转向实用性驱动。报告指出,多项升级即将落地,稳定币与 RWA 规模创历史新高,ETF 相关资金流入与一系列催化剂正在叠加发酵。
核心叙事被拆解为六个方向:
1.支付与稳定币:USDC、PYUSD 等,聚焦跨境汇款与电商支付
2.RWA 代币化:Ondo Finance、BlackRock 等机构参与,强调合规与机构资本
3.AI 代理与自治金融:Nosana、io.net,支持低延迟 AI 推理与算力调度
4.隐私基础设施:Arcium、Umbra,通过 ZK 与机密计算构建隐私能力
5.预测市场:Kalshi、Drift,作为实时信息基础设施
6.x402 微支付协议:Coinbase 提出,用于程序化与机器支付
整体目标清晰:推动 Solana 从「交易与投机驱动」转向「可执行的应用型网络」,并将 2026 年定位为执行年。
社区整体高度认可这一实用性取向。cryptod0n 等用户将隐私视为 2026 年最核心叙事,围绕 Arcium、Magicblock 等项目形成明确的「隐私栈」。讨论亦延伸至跨链互操作(如 Base–Solana 通过 Chainlink 连接),被认为可能引入数十亿美元级别的 DeFi 流动性。
情绪总体偏乐观。部分用户(如 ray)回顾 2025 年成果——稳定币供应增长至约 160 亿美元、Visa 结算落地——认为 2026 更像延续而非反转。隐私相关项目获得最多互动,ZeraLabs、Nulltrace 等被不断补充。逐渐形成的共识是:Solana 正从「最快的链」转向「私密且实用的链」。少数声音提醒高排放等结构性问题仍待解决,但不影响整体看多判断。
MetaDAO 新 ICO:Ranger Finance
MetaDAO 宣布其最新 ICO 项目 Ranger Finance 将于 2026 年 1 月 6–10 日进行,募资目标 600–800 万美元。
代币分配结构强调「用户优先」:ICO 分配 3902 万枚 RNGR(占总供应 39.02%),TGE 100% 解锁;团队与投资者 TGE 0% 解锁,设 18 个月锁定期与 2x–32x 价格里程碑;大使 50% TGE 解锁,其余 6 个月线性释放;Ranger 积分持有者拥有专属分配池;超募资金用于 90 天买墙支持;Ranger 被定位为 DeFi 命令中心,整合多链流动性、自动化策略与跨链执行能力。本次 ICO 也是 MetaDAO 首次处理已有 VC 融资背景的项目。
市场反馈显著偏正面。sacha 等人认为该结构在融资效率与持有者信任之间取得平衡,创始团队被评价为「S-tier」。讨论集中在两点优势:公众先于 VC 与团队解锁,以及积分持有者的优先权。
部分用户(如 Bumblebee)预期可能出现大幅超募,类比此前 MetaDAO 项目,认为总承诺额有望逼近甚至超过 1 亿美元;Polymarket 相关投注活跃。少数担忧集中在积分转分配机制与代币实际效用,但整体共识是:该 ICO 为社区友好型发行树立了新标杆,MetaDAO 被视为「所有权超级周期」的代表。
Solana 上的隐私项目
Solana Sensei 发布 2026 年隐私叙事展望,系统梳理了 Solana 上的隐私项目版图,覆盖通信、交易、支付与计算等多个层面,包括 Arcium、Umbra、Magicblock、Nulltrace、PrivacyCash、Offgridcash 等。
报告强调:隐私正从边缘功能转向默认属性,ZK 与机密计算将成为长期护城河。
社区反应极为集中,普遍认为隐私是 Solana 2026 年最具确定性的主线叙事。Fitzy 将 ZeraLabs 视为潜在最大入口,Moonwave Master 强调 Beldex 的基础设施级隐私能力。
分歧主要在于「原生隐私链 vs 分层隐私模块」。部分用户更青睐即插即用的屏蔽交易方案,另一部分则看重 Nulltrace、IP 隔离等系统级匿名工具。总体共识正在转向:Solana 正从被批评的「内部化生态」,向「隐私默认」的技术路线切换。尽管少数人担忧「黑暗网标签」,但主流观点认为这是需求驱动的必然结果。
以太坊:Vitalik 论 ZK-EVM 与 PeerDAS
Vitalik Buterin 发文系统解释 ZK-EVM(Alpha 阶段、性能接近生产但仍需安全工作)与 PeerDAS(已上线主网)的组合,旨在将 Ethereum 推向高带宽、去中心化共识的执行网络。
他将这一方案视为对「三难困境」的突破:
从 Bitcoin 的低带宽强共识、BitTorrent 的高带宽弱共识,转向二者结合。
路线图包括:
2026:ZK-EVM 节点运行、Gas 上限提升
2026–2028:Gas 再定价与状态结构调整
2027–2030:进一步扩容,ZK-EVM 成为主验证方式
同时强调分布式区块构建,以降低中心化干预并提升地理公平性。
社区情绪整体高涨。Nikolai Kotsofane 将其视为从「结算层」迈向「执行网络」的范式转变。讨论焦点集中在 PeerDAS 提升数据容量、ZK-EVM 减少重复计算的协同效应。
乐观者认为 DeFi 与链游可能迎来结构性变化,但普遍强调安全性仍是核心约束;也有声音关注区块构建去中心化推进速度。总体共识是:这是十年路线图的重要兑现,2026–2030 将是以太坊的全面扩展期。
Ethena DAT:S-4 修正案
12 月 29 日,Ethena DAT 提交 S-4 修正案。文件显示,尽管 ENA 在代币购买协议中享有约 30% 折扣,该结构最终仍将退出 SPAC,且大部分 ENA 在未来几年归属期间都将处于未实现亏损状态。
社区反馈明显偏负面。smac 直言「uh oh」,D2 Finance 批评 PIPE 信号疲弱,认为 SPAC 推动者更关注交易完成而非长期质量。讨论集中在会计规则复杂性(关联交易触发 GAAP 减值)以及结构透明度不足;部分用户质疑前 Celsius CFO 的管理背景。
总体判断是:结构复杂、监管与会计约束叠加,风险显著偏高。尽管有人建议用 mNAV 等非标准指标补充,但普遍担心零售投资者难以理解,整体情绪偏空。
Perp DEX:Extended 短期营收超越 Lighter
Blur 数据显示,Extended 在 24 小时营收上短暂超越 Lighter,并创下约 2 亿美元的永续合约交易量新高。自 2024 年 12 月公开以来,其 24 小时交易量升至约 14 亿美元,TVL 1.33 亿美元,未平仓合约 1.97 亿美元。同期 Variational 累计交易量达 26 亿美元,未平仓合约 6.46 亿美元。
市场情绪偏亢奋。Laxo 认为其仍「未被定价」,lyonzzzz 强调交易量、OI、TVL、费用等多项 ATH,认为赛季激励尚未启动。总体判断是:Extended 与 Variational 正成为新一代 Perp DEX 的核心玩家,少数用户将其与 Hyperliquid、Aster 对比,认为 Extended 更具长期潜力。
其他:MegaETH 2025 投资者备忘录
MegaETH 联合创始人发布 2025 年投资者备忘录,回顾从种子轮到测试网的进展,累计融资约 1.5 亿美元,并推出 Fluffle、Echo 与公售机制。技术重点包括实时 EVM、约 10 万 TPS 与亚毫秒级延迟。
2026 年计划涵盖主网上线、TGE,以及在游戏与 DeFi 中扩展实时应用,并持续强调透明与社区优先。
反馈整体正面。用户普遍认可其长期沟通与自我反思,认为 2026 年将是 MegaETH 主网加速与应用兑现之年;测试体验分享多集中在亚 10ms 延迟与生产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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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等八部门最新监管核心:重点关注RWA代币化资产风险
前言: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本次央行等八部门最新监管要求,与近几年的监管要求基本一致,主要监管的是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兑换、ICO、境外平台服务等投机活动,但本次新增了对RWA的监管,明确禁止RWA代币化、稳定币(尤其是挂钩人民币的)。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经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三)部门协同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与网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风险监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外汇局和网信等部门持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撑,加强跨部门数据综合研判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及时掌握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风险态势。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网信、公安等部门做好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高效、精准识别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及时共享风险信息,完善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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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十)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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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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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三)部门协同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与网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风险监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外汇局和网信等部门持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撑,加强跨部门数据综合研判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及时掌握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风险态势。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网信、公安等部门做好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高效、精准识别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及时共享风险信息,完善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六)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加强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七)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以及公众账号等。
(八)加强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九)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十)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以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为噱头开展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十三)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十四)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以下统称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应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十五)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配备专业人员及系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严格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要求,并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为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合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将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宣传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十八)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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