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赚了20万美元,如何在Hyperliquid上创业?

By: blockbeats|2026/01/05 17:00:05
0
分享
copy
原文标题:How I Broke the Startup Playbook - $0 to $50m In 1 Month
原文作者:@PerpetualCow,Wagyu 创始人
原文编译:Luffy,Foresight News

这是我的创业故事。一个月前,我以一个匿名用户的身份来到 X 平台,当时我身无分文,没有粉丝,没有人脉,也没有资金。

两周赚了20万美元,如何在Hyperliquid上创业?

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闯出一番天地,这本是一件胜算渺茫的事,但我做到了。现在,我想把自己的成功经验分享出来,也想告诉你们:你们同样可以做到。

我的创业起点

我注册这个账号的初衷,源于我重仓的 HYPE 代币价格暴跌,我所有的积蓄都放在了里面。

我想,自己至少可以在 X 平台上开个账号,写下我对 HYPE 的看法与投资逻辑,向大家论证为什么这款加密货币被严重低估,希望能借此拉动它的币价。

于是,我写了一篇深度分析文章,发布在这个新注册的账号上,希望能让更多人看到。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这篇文章竟然火了。

如果你们并非加密货币领域的玩家,可能没听说过 Hyperliquid 这个平台,没关系,这并不是本文的重点。

但我从一开始就坚信,这个生态系统蕴藏着巨大的潜力。

我开始思考,除了发帖子唱多之外,我还能做些什么,亲自为 HYPE 的成交量和市值增长出一份力,进而推动代币的回购,提升它的市场关注度和影响力。

第一次失败的尝试

我决定在 Hyperliquid 平台上开发一款产品,为平台创造更多成交量与营收。这样一来,平台不仅会加大对 HYPE 代币的回购力度,还能提升代币的曝光度和市场共识。

当时的 Hyperliquid 生态已经相当成熟,开发者们打造出了不少亮眼的金融工具,比如可以交易未上市企业股票的平台 Ventuals,以及能提供股票期货杠杆交易的工具 trade.xyz。

但有一件事却被忽略了:外汇交易对。作为传统金融市场规模最大的衍生品之一,竟然还没有人把它搬到 Hyperliquid 平台上。

先给大家科普一下,Hyperliquid 是一个无需许可的交易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发行自己的交易产品。

外汇市场的日成交量高达 7.5 万亿美元,规模是全球股市总和的整整 10 倍。凭借我在传统衍生品领域的从业经验,我敏锐地察觉到了这其中的巨大机遇。

我敢肯定,其他开发者根本没意识到这块蛋糕有多大。只要我能抢先在 Hyperliquid 上推出外汇交易对,未来单靠手续费分成,我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好的机会竟然一直无人问津。

我知道自己必须立刻行动,而且要争分夺秒,用不了多久,其他开发者就会发现这个潜藏的机遇。

我吞下 20 毫克速释型阿德拉(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在外卖平台下单了几瓶红牛,随即投入到了开发工作中。

我通宵达旦地编程,到第二天清晨,产品雏形已经完成。

我注册好了域名 Hyperfx.xyz,甚至准备好了价值约 1500 万美元的 50 万枚 HYPE 代币,作为支付给平台的部署费用。

我感觉,属于我的时刻,终于要来了。

然而,我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在兴奋剂的效力褪去、昏昏欲睡之前,我按照常规操作,把产品部署到了测试网上,然后倒头就睡。

这是我这辈子犯过的最严重的错误。

我完全没料到,竟然有人会密切关注测试网上的新部署项目。等我一觉醒来,发现我在测试网上部署外汇交易对的消息,已经在 Hyperliquid 的开发者私密社群里传开了。

整个 Hyperliquid 生态都炸开了锅,所有人都知道,有一个新开发者要在平台上推出外汇交易对。大家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市场上还存在这么大的一块空白。在我之前,竟然真的没人想到要做外汇交易对。

消息很快传到了 trade.xyz 的耳朵里。这家公司反应神速,立刻抢占了日元兑美元(JPYUSD)的交易对,宣布要率先在 Hyperliquid 上推出外汇交易产品。

要知道,trade.xyz 的平台日成交量高达数十亿美元,旗下交易对背后的资金规模更是数以亿计。

我很清楚,自己根本无力与这样的巨头抗衡。

在 Hyperliquid 平台上,成为一个二流的外汇交易服务商,又有什么意义呢?

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我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与其在市场上推出一个同质化的竞品,分薄平台的流动性,不如干脆放弃这个项目。毕竟,为 Hyperliquid 生态添砖加瓦,才是我的初心。

果不其然,不久之后,trade.xyz 就正式上线了欧元兑美元(EURUSD)的交易对。

我气得浑身发抖,那种愤怒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要不是当时已经被绝望淹没,我真想把电脑砸个稀巴烂。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会被愤怒冲昏头脑到这种地步。

但我更多的是在生自己的气。我怎么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把自己的心血结晶就这样拱手示人?

这可是创业领域的入门级常识,我却阴沟里翻了船。这一次,我输得彻彻底底,甚至可能错失了未来几年靠手续费赚上 10 亿美元的机会。

一个愚蠢的失误,就让我的全盘计划胎死腹中。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以前也犯过不少错,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这次一样荒唐可笑。

我对自己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把任何产品部署到公开的测试网上。

挫败感叠加阿德拉药效消退后的萎靡,让我陷入了严重的急性抑郁。我成了一头垂头丧气的牛。

直到某天,我终于忍无可忍……

我必须重新振作起来。

我开始绞尽脑汁,思考其他的可能性。既然大家都想不到外汇交易对,那肯定还有其他被忽略的机会。

我虽然一时受挫,但绝不会就此止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新的突破口。

毕竟,金融体系的疆域如此辽阔,我肯定能找到某个不为人知的市场空白。只不过这一次,我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我注意到,Hyperliquid 生态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少数几个头部开发者互相抄袭,这种行为相当短视,只会导致平台的流动性被严重分流。

比如,特斯拉(TSLA)、英伟达(NVDA)等热门股票的交易对,就被多个开发者重复部署。

没有人愿意去创新,所有人都在照搬照抄,推出大同小异的产品。当然,这种做法也能带来一定的成交量和营收,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逆袭之路:我的成功时刻

这时,我注意到,门罗币(XMR)社区的需求长期被严重忽视。由于门罗币的匿名交易特性触怒了监管机构,这款代币已经被绝大多数交易平台下架。

即便如此,门罗币依然稳居加密货币市值前 20 名,市值高达近 100 亿美元,拥有庞大且忠实的社区用户。市场迫切需要一个平台,来满足门罗币用户的交易需求。

这简直是为 Hyperliquid 量身定做的完美标的. 毕竟,一个无需许可的去中心化交易平台,存在的意义正在于此。

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背景:在我推出 wagyu.xyz 之前,普通人想要买到门罗币可谓难如登天。

你要么只能通过一些来路不明的即时兑换网站,支付高达 1% 以上的手续费完成交易;要么只能求助于中心化交易平台,但这些平台往往会因为你充值或提现门罗币,直接冻结你的账户。

如今,大多数中心化交易平台都已经下架了门罗币。就连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Binance,也在去年宣布下线门罗币,其他交易平台更是纷纷跟风。

我看准了其中的潜力,打造了 wagyu.xyz,让门罗币的交易变得前所未有的简单。用户只需在 Hyperliquid 平台存入任意代币(ETH、BTC、SOL、USDC 均可),就能兑换成我发行的 XMR1 代币。

当你在 Hyperliquid 平台上持有 XMR1 后,只需通过 wagyu.xyz,就能一键将其提取到你的门罗币钱包中。

我制作了一个简短的演示视频,讲解整个流程的操作方法。这条视频迅速走红,在门罗币社区引发了巨大的轰动。

视频链接:https://x.com/PerpetualCow/status/2002112238044483642

我的产品,比市面上任何同类工具都要便捷好用。毕竟,优秀的产品,永远是市场的赢家。

纯正的门罗币代币,对于用户来说堪称宝藏。门罗币社区的用户欣喜若狂,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贴心的工具,彻底解决了他们的交易痛点。相比之下,之前的替代方案简直糟糕透顶。

从那以后,Wagyu 平台一路高歌猛进。上线仅两周,平台的提现金额就突破了 1000 万美元,为 Hyperliquid 平台带来了超过 2000 万美元的新增交易量。

自平台上线以来,我们让更多此前无法接触到门罗币的投资者,终于有机会买到这款代币。当人们可以毫无顾虑地买入门罗币,并将其存入冷钱包中安心持有,而不必担心账户被冻结时,市场的买盘自然会源源不断地涌入。

如今,用户只需通过时间加权平均价格算法,就能轻松地以数百万美元的规模买入或卖出门罗币,并将代币安全地存入自己的钱包。平台的订单簿流动性已经变得非常充裕,而且随着上线时间的推移,流动性还会越来越好,毕竟,我们才刚刚起步两周而已。

两周估值 5000 万美元

上线仅两周,Wagyu 平台就创造了 20 万美元的营收,年化营收高达 520 万美元。

我针对 Hyperliquid 社区的成员,以及我在创业过程中结识的朋友们,发起了一轮小规模的融资。公司估值定为 5000 万美元,对应的市盈率为 10 倍。融资额度很快就被抢购一空,显然,很多人都已经看到了这个项目的巨大潜力。

不过,我的脚步不会就此停下。门罗币的成功,只是我布局的第一步。

我计划将 wagyu.xyz 打造成 Hyperliquid 生态中数一数二的头部开发者平台,并推出积分激励体系,鼓励用户为平台提供流动性、创造交易量。

我的目标,是将 Wagyu 打造成能与 Hyperliquid 生态其他头部项目一较高下的平台。我们将专注于开发用户真正需要的、愿意交易和持有的优质产品。

创业感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想到了,就放手去做。

去寻找市场的空白吧。这个世界上,还有太多未被满足的需求,等待着你去发掘、去实现。

我们正处在一个创业的黄金时代,成功触手可及。不要跟风去做那些千篇一律的人工智能产品,去打造真正有市场需求的硬核产品吧。


原文链接

猜你喜欢

代币给不了复利,真正的投资机会在哪里?

加密行业的下一个篇章,必将由加密赋能型股票书写。

中国央行等八部门最新监管核心:重点关注RWA代币化资产风险


前言: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本次央行等八部门最新监管要求,与近几年的监管要求基本一致,主要监管的是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兑换、ICO、境外平台服务等投机活动,但本次新增了对RWA的监管,明确禁止RWA代币化、稳定币(尤其是挂钩人民币的)。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经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三)部门协同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与网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


  (五)加强风险监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外汇局和网信等部门持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撑,加强跨部门数据综合研判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及时掌握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风险态势。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网信、公安等部门做好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高效、精准识别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及时共享风险信息,完善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六)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加强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七)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以及公众账号等。


  (八)加强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九)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十)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以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为噱头开展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四、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


(十三)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十四)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以下统称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应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十五)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配备专业人员及系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严格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要求,并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为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合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将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宣传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六、法律责任


  (十八)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同时废止。


2月6日市场关键情报,你错过了多少?

1.链上资金:本日508.2M美元流入Ethereum;390.8M美元流出Arbitrum 2.最大涨跌幅:$HBTC、$AIO 3.Top新闻:当前比特币周线级超卖信号强度与2022年6月相当

前合伙人眼中的Multicoin:Kyle离场了,但他留下的游戏才刚刚开始

Kyle 知道他的游戏是什么,所以他决定专注于玩他擅长且感兴趣的游戏。

比特币为何正在下跌:比特币暴跌的真正原因及WEEX的智能盈利策略

比特币持续暴跌的缘由:揭秘比特币暴跌背后的五大隐性触发因素,以及WEEX持币生息与交易赚币策略如何助交易者从加密市场波动率中获利。

华尔街那些最热门的交易,全线退潮

这一次并不存在单一的触发因素,而是市场对资产估值的焦虑,许多人早已怀疑这些估值涨得过高,并最终导致投资者几乎同时选择撤退。

热门币种

最新加密货币要闻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