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Helium到Jupiter:代币回购为何不再管用了?
原文标题:《代币回购策略面临考验:Helium 宣布放弃,项目方也没钱了?》
原文作者:1912212.eth,Foresight News
当部分项目因币价低迷、投资者呼声震天而被迫采取回购代币策略的时候,如今却有项目方开始反思这种做法。
1 月 3 日,Helium 创始人 Amir Haleem 发推表示将停止回购代币,而给出的理由也简单直接:市场并没有「在意」项目方回购代币,言外之意,就是回购对于币价的作用并不明显。所以,他将「停止浪费资金」

Helium 是一个去中心化电信基础设施项目,2022 年 3 月,曾完成 2 亿美元的 D 轮融资,a16z 与 Tiger Global 领投。其代币 HNT 主要用于网络激励和治理。
今年 10 月,该项目计划实施回购机制,主要利用网络产生的部分收入(如移动服务和数据传输费用)来从公开市场买入 HNT。
具体细则包括:每月从 Helium Mobile 等业务收入中划拨固定比例(约 10-20%)用于回购,回购资金来源于真实业务现金流而非新发行代币;回购操作通过自动化脚本在二级市场执行,优先选择流动性高的交易平台;买入的 HNT 部分用于销毁(burn),以减少流通供应,剩余部分锁定在项目金库,用于未来网络激励或生态发展。Haleem 强调,回购的初衷是「回报持有者,并通过减少供应来稳定价格」。
项目团队原本计划持续到 2026 年底。然而币价还是给项目方创始人泼了一盆冷水。

自今年 7 月创下局部高点 4.57 美元后,随后一路阴跌,最低下探至 1.3 美元。回购效用微小。
Haleem 称在今年 10 月份 Helium + Mobile 业务单月收入达 340 万美元。目前其代币已近乎处于全流通,并无大额解锁代币,若按照每月业务收入 20% 进行回购,其回购资金约 68 万美元。

加密市场转熊中,不到数百万美元的回购资金,显得杯水车薪。
也难怪 Haleem 表示,「要全力发展 Helium Mobile 用户,扩大其网络装机量,并提高运营商分流使用率。要把将把所有资金都投入到这些方面,直到士气好转。」
如果说这个「古老」明星项目的回购并没掀起热烈讨论,那么 Jupiter 联合创始人 Siong Ong 则再次将回购问题推上舆论风口。
Jupiter 回购 7000 万美元难挽币价颓势
Jupiter 是 Solana 生态中最大的 DEX 聚合器,其代币 JUP 用于治理和激励。1 月 3 日,Jupiter 创始人之一 Siong Ong 发帖询问社区是否暂停 JUP 回购。

他表示,「去年花费了超过 7000 万美元用于回购 JUP,但币价显然没有太大变化。我们可以利用这 7000 万美元资金,为现有用户和新用户提供增长激励。」最后他还留下了疑问句:我们该则这么做吗?
2025 年 1 月,Jupiter 就宣布其 50% 的协议费用收入会用于回购代币 JUP,并锁仓 3 年。

然而在 Jupiter 一年回购 7000 万美元资金后,其币价表现却萎靡不振,如今一路阴跌,目前下探到 0.2 美元,距离其 2024 年创下的 2 美元高点,跌幅达到 10 倍。
尽管 Jupiter 的回购细则设计严谨,但代币价格走势显示其效用几乎为零。

雪上加霜的是,今年 1 月 31 日,其将解锁 7 亿枚 JUP(最大供应量 10% 的代币),价值 1.4788 亿美元。当买盘衰弱,卖盘巨大时,币价可想而知。
质押?继续回购?大咖下场激辩
Helium 联创与 Jupiter 联创有关回购的动作引发不小热议。Solana 联合创始人 Anatoly Yakovenko(Toly)明确反对传统回购,他认为「长期资本形成需要数年,而非季度」。Toly 建议项目应构建资产负债表,通过质押机制锁定利润作为可认领资产,类似于传统金融的股权稀释。这能激励长期持有者,而非短期投机者。
Toly 观点得到了 Multicoin Capital 合伙人 Kyle 的认同,他表示加密货币团队就应该让长期持有者获得超比例的价值回报,不过具体的机制还需要改进。
不过也有人表示了反对意见。
Jito 首席运营官 Brian Smith 则表示,在市场低迷时,回购对持股者而言能大幅增厚权益价值。他表示,「对回购与增长型投资进行质疑,这种做法是合理的。然而,以价格不佳作为理由则站不住脚。没有回购,价格又意味着什么呢?最重要的是,你是否因资金限制而在正投资回报率(ROI)的增长机会上投资不足?如果是这样,那绝对不应该进行回购。但大多数加密项目仍资金充裕,而且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资金配置情况非常混乱。」
Selini Capital 合伙人 Jordi 则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本轮周期中那些最成功的项目,实际上因自动回购操作而扰乱了其价格图表,也给用户带来了困扰。像 HYPE、ENA 和 JUP 这些早期备受追捧的项目,以在公允倍数基础上堪称荒谬的价格,在高位砸下数百万资金进行回购。这导致许多散户因 FOMO 而在高位买入(价格主导市场叙事),结果损失惨重。这些项目的所有创始人都过度沉浸于这种自我强化的思维,认为高倍数有其合理性。在经历了数月的下跌,且没有明确路径重回之前的高价之后,一些人开始指责回购机制,称回购不起作用。这种说法同样大错特错。几百年来,金融市场不断让我们重新认识基础经济学真理,这种情况还要上演多少次?
Jordi 表示如果资金不足以支付开发人员的薪酬以进行项目建设,那么就不要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回购代币。但一旦项目取得成功并拥有持续的收入——作为持有者,如果代币没有分红、没有回购,或者至少没有超级明确的金融效用,那么持有代币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还给出了具体针对性解决办法,那就是通过价格来确定回购金额。价格较低时,回购多一点,市场过热时,则放慢回购速度。此外,还可以根据市盈率大小拉什进行回购,比如低于 4 时,100% 全额回购,4-6 区间则进行 75% 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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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经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三)部门协同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与网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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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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