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核查:芝加哥大学炒币究竟亏了多少钱?
原文标题:《事实核查:芝加哥大学炒币究竟亏了多少钱?》
原文作者:达伦终结者
近日界面新闻借着赵鼎新老师《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第三版出版的机会(本书第二版真是好书),采访了赵老师。赵老师在访谈中说道,芝加哥大学最近的种种削减经费的举措,是因为「据说校方似乎听了某些诺贝尔奖得主的投资建议,炒加密币输掉了六十多亿美元,可以说芝加哥大学的文科缩减与特朗普的政策没有什么关系。」
那么芝加哥大学真的炒币亏了六十多亿美元吗?

无独有偶,芝加哥大学 2025 年 12 月更新的答疑中 [1],提到了炒币的事情。根据官方网站的说法:「与某一新闻报道中的说法相反,芝加哥大学并未在加密货币投资上遭受亏损。我校对加密货币的投资规模相对不大,但在过去五年中已增长至原来的两倍以上。我校的投资目标是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以长期支持我校各项项目,并保障我校的未来。」

那么芝加哥大学教务长就一定说真话了吗?
难说。可是从直觉上判断,芝加哥大学最近五年捐赠基金的总额大约在 100 亿美元上下(2021 财年史高,约为 116 亿美元;2025 财年约为 109 亿 [2]),除非芝加哥大学真的疯狂到拿自己捐赠基金的至少 60% 去炒币(这显然违反各种规定),或者挪用大笔运营经费炒币,并且全亏掉了,否则应当不会亏六十亿这么多。
那么到底亏了多少?还是其实真如官方答疑所说,赚翻了?
斯坦福大学校报 [3],金融时报 [4] 和 Investopedia[5] 在去年报道了这件事。根据斯坦福校报的说法,他们的四个消息源指出:「芝加哥大学在大约 2021 年前后因投资加密货币投资,亏损了数千万(tens of millions)美元。

那么芝加哥大学的财报 [6] 怎么说?
很可惜,财报里并没有直接告诉我们究竟炒币亏了多少钱。不过,在 2022 财年的财报中,芝加哥大学公布了自己加密货币的投资(公允市场价值):截至 2021 年 6 月底约为六千四百万美元,而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则约为四千五百万美元(差值约为一千九百万美元)。而在之后的财报中,或许是因为赚麻了,又或是因为亏麻了,芝加哥大学更改了统计方式,不再公布自己加密货币的投资了。不过,根据 2025 年的答疑的说法,芝加哥大学仍然在相对谨慎地投资加密货币。
值得注意的是,2022 年财报显示,截至当年六月底,芝加哥大学捐赠基金投资的总亏损竟然高约十五亿美元。2023 年财报则显示,芝加哥大学的投资只是小亏了一笔。随后两年,芝加哥大学就翻红了。

只不过,我们不知道究竟这些亏损和盈利中,有哪些来源于炒币。斯坦福大学校报,则给出了一个不太靠谱的线索:「[芝加哥大学的] 目标资产配置显示,大学对私募债务和『绝对回报』类投资(其中包括加密货币等另类资产)的理想配置比例,已从 2020 年的 25.5% 下降到 2022 年的 20%,这暗示了高风险另类资产出现了一轮明显的撤离(或下挫)。」

不过斯坦福大学校报也给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察:「2013 年至 2023 年期间,芝加哥大学捐赠基金的年化回报率仅为 7.48%,而同期股市的年化回报率为 12.8%,常春藤盟校的平均水平则为 10.8%。如果芝加哥大学当初只是跟随市场表现,其捐赠基金如今将多出 64.5 亿美元。并且这笔(梦中的)资金已绰绰有余,可以偿还学校的全部债务。当然,大学不可能简单地复制市场指数,因为它们必须在经济下行时期进行对冲,以维持财务稳定。但即便芝加哥大学只达到其常春藤盟校这一近似同侪群体的平均水平,其捐赠基金规模如今也仍将多出 36.9 亿美元。这足以覆盖学校未来 15 年的当前预算赤字。」
不过,除了炒币和投资亏损,还有什么原因能解释芝加哥大学削减经费?
常见的说法,除了特朗普是流氓之外,还常常强调芝加哥大学自己的策略失误:举债加杠杆、大兴基建、激进扩张。[7][8] 截至 2025 年六月底,芝加哥大学的负债约为九十二亿美元 [9],约为捐赠基金的 90%。虽然这些债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和大洋彼岸不太一样,但是芝加哥大学本财年所需支付的利息仍然高达两亿多美元。
这么高的债务当然不是凭空而来。自新世纪以来,芝加哥大学为了提升声望和招生,以及与各种老牌名校竞争,在新实验室、图书馆、宿舍、技术等方面花了大钱,并且这些扩张多以大量借债为支撑。可是,新基建带来持续运营成本,但学校没想好怎么长期供养。
芝加哥大学校报 [10] 引述该校教授 Clifford Ando 的说法指出,任何想送孩子上芝加哥大学的宝爸宝妈,都需要思考,你们辛辛苦苦交的学费,到底是在为孩子的教育买单,还是在替学校的债务埋单。而疯狂扩张与随之而来的债务问题,显然是学校管理层头脑发热、好大喜功的责任。更讽刺的是,2006–2022 年间校长基础薪酬上涨了 285%。如今遇到了一些经济问题,管理层却把困难转嫁给学生和一般教师:哪怕卖资产、裁员、停招的年份,高层薪酬也照涨不误。
那么下一步芝加哥大学该怎么办呢?
除了继续节流之外,当然要开源。显然,美国大学多收钱的一个惯用伎俩就是多招本科生。芝加哥大学也要这么做了,不过理由肯定是说得冠冕堂皇。

[1]https://provost.uchicago.edu/actions-budget
[2] 本文中芝加哥大学的预算、捐赠基金和负债均为大学本部、医学中心(Medical Center)和海洋生物实验室(Marine Biological Laboratory)合并计算。常见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芝加哥大学自己的宣传稿),通常于捐赠基金处合并计算,而于负债处只计算大学本部。
[3]https://stanfordreview.org/uchicago-lost-money-on-crypto-then-froze-research-when-federal-funding-was-cut/
[4]https://www.ft.com/content/4501240f-58b7-4433-9a3f-77eff18d0898?utm_source=chatgpt.com
[5]https://www.msn.com/en-us/money/careersandeducation/university-s-investment-losses-spark-outrage-resulting-in-drastic-program-cuts/ar-AA1Nxhgx
[6]https://intranet.uchicago.edu/en/tools-and-resources/financial-resources/accounting-and-financial-reporting/financial-statements
[7]https://www.wsj.com/us-news/education/colleges-face-a-financial-reckoning-the-university-of-chicago-is-exhibit-a-8918b2b0
[8]https://www.ft.com/barrier/corporate/d5c7c0f4-abf1-4469-8dca-87ff01cbebf6
[9] 大学本部的负债约为六十亿美元。或许这是赵老师六十亿美元的来源。
[10]https://chicagomaroon.com/40486/news/uchicago-professor-sounds-alarm-over-troubling-university-fin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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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经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三)部门协同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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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宣传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十八)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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